关于同意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 102个全宗档案的批复
2023-04-28 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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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临海市档案馆
市档案馆:
经审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第二十七条“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,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”的规定,同意将符合开放条件的52187件向社会开放,不符合开放条件的301707件暂不开放。特此批复。
临海市档案局
2023年4月20日